农渔学〔2016〕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6〕8号)精神,我会负责水产学科、行业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中国水产学会会员且在水产科研、人才培养、科学普及与推广和生产一线的科技工作者。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对被授予者只授一次,为终身荣誉。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中国科协分配我会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为4名。综合考虑全国水产科技工作者的情况,学会决定候选人推荐从水产科研院所系统、高等院校系统、技术推广系统、企业系统中遴选。
二、推荐候选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工作在科研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三、推荐遴选办法和要求
(一)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中国水产学会秘书处负责候选人遴选的具体工作。遴选的程序是:1)学会秘书处初选,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10名候选人;2)组成专家委员会,对10名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5名候选人;3)学会常务理事会进行差额投票,确定4名候选人报送中国科协参加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最终确定的候选人在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面向基层,注意比例。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的比例。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社会公认。在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本次和以后参与评选资格。
(五)把握进度,按时报送。各单位于4月5日(星期二)前,将《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16)1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附件材料1套。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可从http://www.csfish.org.cn “通知通告”栏目下载。推荐材料不得涉及保密内容,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重新填写推荐表、打印(登录密码将由学会秘书处通知)。按中国科协要求,我会将于4月14日下午16:00时前上报中国科协,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红星、刘雅丹
推荐单位评审委员会意见和推荐单位审核意见由学会秘书处填写。请各单位在推荐时附一份推荐函,注明推荐理由,并加盖公章。
本次推选时间紧、要求高,希望各申报单位认真对待,高标准完成推荐工作。我会将在4月7日左右召开常务理事会评审和审议,审议通过后,学会秘书处再通知候选人登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uanyou.cast.org.cn
电话/传真:010-5919961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中国水产学会
2016年3月28日